这几年里,我最讨厌的有两件事。一件是粉丝们自发帮明星的照片修图,以制造一种惨绝人寰的气色;第二件是所有去长沙的年轻人,都要跑到毛主席的头像下面拍照。

这两件事的扯淡程度分别是 100 和十的九次方。前者假以时日绝对能成为合格的红卫兵,后者就更离谱了,他们根本不知道身后 500 米的那位是谁,做过什么,没做什么。

袁腾飞之前讲过一个故事。他老家一所学校里有个放板凳课桌的杂物间,在文革的时候被当成刑房来使。学生们押解老师进去,拿着手掌粗的皮带轮圆了往老师脑袋上抽,那股劲儿能直接把脑浆抽出来。当时,溅到墙上的血的厚度能按厘米来算,一面氧化的黑色的墙,上面长满了菌毛。

人生有几个十年呢?皮鞭上的血都长毛了,不过依旧不妨碍他们穿着时髦的衣服,和领袖铁灰色的中分相映成趣。

这些事情都无伤大雅,只是都在非常强有力地说明一件事——我们正跳进盲流之中,然后成为其中一份子。

我曾经时常督促自己的心智是否变得越来越成熟,而今我又意识到天真的宝贵,并努力想制造一种真空,把它留下来。但唯独嫌恶的就是年轻时期自我感觉良好而又目光短浅的那股傻劲,无知有错吗?无知可太错了,就像一个发霉的酸黄瓜汉堡一样,短时间内人们会接受你的酸劲儿,但变质之后狗都不吃。要是再淋点名为虚荣的合群的酱汁上去,场面就会变得更加恶心,就像在橘子洲头排队的男男女女一样。

Louis C.K. 曾经导演过一部,才华在每时每刻都快溢出的悲喜剧,名字叫《百年酒馆》。到现在我只记得三个情节:Horace 的前妻在三四十分钟的长镜头里讲与她公公出轨的故事;Pete 在新女友面前被当成狗一样对待;Pete 死了。

你可以去豆瓣上看看,9.3 分不是重点,重点在于它的分类:喜剧。

我想表达什么呢?一是我无限热爱黑色幽默,它是我生命的一部分。第二就是,这种需要理解能力的作品已经可以扔了。《百年酒馆》能让悲剧和喜剧两种元素像经线和纬线一样交织在一起,然后让你意识到现实也可以作如此理解。但这一点用都没有,因为大家都在忙着排队,同时挑滤镜以及表情管理。

我是一个很蹩脚的人,但我总忍不住寻找聪明、复杂一些的信息和刺激,这种聪明需要知识和见识,后者往往更重要。因为我明白,缺乏锻炼的大脑面对复杂一点的语义束手无策,一方面是因为蠢,另一方面是因为见识实在太少。

我想起了朋友圈里那些不算朋友的年轻人。虚荣的合群这么精炼的词汇是他们教会给我的,这些老师给我准备的讲义就是如何发一条让别人意识到“you got something”的朋友圈,并且日复一日地演示给我看。事实上我已经被折磨得要死,还形成了一种观赏性的恶趣味,但是他们依旧没有意识到问题在哪,即使那个汉堡包已经臭得让人发昏。

这些情形到底该朝哪个方向埋怨才好呢?事实上我完全不埋怨,我只是有些生气,因为我还指望着些什么,指望同个时代的人能够谋求一种基于见识的良知。知道得太少对于在人生尺度的意义上来看简直就是一种罪过,但仿佛所有人都认定自己会有来生,否则他们不会对自己的见识抱有如此随便的态度。生活需要精致一点,人还看着呢!但是头脑在 14 岁那年就可以停止发育了,他们也许是来自另一个次元的人,不存在“人生只有一次”的威胁。当然这都是似是而非的胡诌,我只是想说,见识太他妈重要了,往大了说,在一次性的生命轨迹里见识决定了人生的浓度,往小了说,就算你不喜欢黑色幽默,最起码也不会往朋友圈上发那些作呕的玩意。

我的大脑已经对我喊了几十遍矫枉过正了。在多年的打磨中,很多戾气被剥落,唯独这丝不爽久久留存。后来我发现它和戾气无关,它如此坚固以至于让我意识到这就是我一以贯之的取向,甚至是保护着追求某一真理的执念。

无数次了,有人说大可不必,年轻人的盲流,任何时代都是如此,再正常不过了。我想我已经过了大骂犬儒主义的阶段,但我宁可说任何时代都在试图正常,只是都失败了。

我确实不应该如此无事生非,不是吗?在很多人眼里这就是不够老练的表现,你看,动不动就上纲上线,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,努力去适应它才是正解。要么赚钱,要么躺平,这两件事才是年轻人最关心的事情,至于从 P 图到拍照,都是无关痛痒的事情,轮得着你来跳脚?

对此我有自己的答案,而我把它写在了标题上。